经济合作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内部建设
2005-07-19 13:25  机关党委

  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阶段加强制度建设,是以先进性教育成果促进和推动内部建设的重要体现。近日,经济合作局以局文件的形式,对改进“会风”,加强对学习培训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撰写出差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四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切实改进会风。提倡开短会、开有价值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除了特殊情况,会前要提前发书面通知,明确议题并附会议材料;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会上发言要提前充分准备,发言时言简意赅。

  二、加强对学习培训的考勤管理。对学习培训活动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职工参加听讲座等集中学习培训的出勤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除了出差、出国和经请假批准的,凡参加讲座等集中学习培训出勤率低于60%的人员,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合格”;出勤率低于90%的,不能评定为“优”和年度先进工作者。迟到、早退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缺勤计。

  三、严格执行撰写出差工作报告制度。经济合作局因公临时出国人员须按规定在回国后两周内提交出差工作报告。对未按时提交者,局综合处将向其所在处室发送“出差工作报告催办单”,要求所在处室督促有关人员在一周内将出差工作报告补交至综合处;对两次催办未果者,将其名单书面呈报主管局领导,同时抄送办公室及有关处室。对没有特殊情况仍未按规定提交者,不再批准其再次出国,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经济合作局因公临时出国人员须按规定在回国(境)后一周内及时将所持因公护照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对未按时交还者,办公室将向其所在处室发送“上交因公护照催交单”,要求所在处室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在5日内将护照交至办公室;对两次催交未果者,将其名单书面呈报主管局领导,同时抄送有关处室。对仍未按规定提交者,不再批准其再次出国,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