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商务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职工歌咏比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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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3 09:03 文章来源:工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本部各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会(分会):
《关于举办商务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商直工字〔2008〕12号)下发后,我部各单位高度重视,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工会(分会)组织积极开展组队、选曲、排练等工作。目前,大部分单位都已报名参赛。为使我部此次歌咏比赛活动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1、预赛: 9月24日-25日(星期三-星期四)进行预赛。24日进行部机关各司局预赛,25日进行事业单位、商会(协会)预赛。
2、决赛:拟于11月中旬进行决赛。预赛成绩前9名代表队进入决赛。其他代表队按预赛成绩进行排名,不再参加决赛。
二、地点
预赛和决赛均在部机关6号楼报告厅举行。
三、名次和奖励
1、名次:预赛成绩前9名的代表队通过决赛排定最后的名次。其他代表队按预赛成绩排定名次。
2、奖励:决赛第一名获特等奖,第二名-第四名获一等奖,第五名-第九名获二等奖。预赛第十名-第十九名获三等奖,其他代表队获优秀奖。各等次奖项将奖励相应的文体活动费。
四、评分标准
歌咏比赛将从参赛人数(占本单位职工比例)、精神面貌、歌唱技巧、舞台效果、歌唱感染力等方面进行评分。各项具体分值将随后公布。
机关工会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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