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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学习标兵”参评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学习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部直属机关团委常委会认真研究、机关党委领导同意,并报部领导批准,拟推荐金晓丹(人事司)、刘红阳(外贸司)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学习标兵候选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部机关团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65197592;传真:65197983;电子邮箱:tuanwei@mofcom.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直属机关团委办公室,邮编:100731。

附件:1.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学习标兵推荐表(金晓丹).doc

      2.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学习标兵推荐表(刘红阳).doc

直属机关团委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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