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系创先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商务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将于近期对全国商务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拟召开全国商务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全国商务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重点要把本地商务系统在推动商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提炼总结。
二、撰写要求。
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字数不限,要充分体现自身特点,真实展现活动带来的变化和成果,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送要求。
请按照通知要求撰写,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传真至:010-6519714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uanchuanbu@mofcom.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敬华,
电 话:010-65197909。
全国商务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