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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基层党组织学习品牌案例的通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通知,2016年工委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品牌学习案例征集展示活动。活动将经过申报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评选出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十大学习品牌和优秀学习品牌,并进行宣传展示。现向我部各单位征集学习品牌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请以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撰写案例,申报学习品牌。每个单位可报送1个品牌案例。已参加第一届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的品牌,此次仍可申报。

二、评选标准

品牌案例可以是一项持续开展的学习活动,也可以是一个长期坚持的学习平台或学习载体。品牌案例应具备4方面因素:一是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形式或载体具有多样性、创新性,能够吸引、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二是具有可持续性。品牌建立至目前已经开展过一段时间,已经建立品牌运行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示范效应。品牌创建以来受到党员干部的欢迎,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作用。四是实际效果。品牌的建设有力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中心工作。

三、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案例,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品牌主要情况由背景、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等内容组成。案例材料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展示党组织开展学习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通过组织学习推动中心工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的情况。二是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充分体现本单位自身的特点。三是坚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学习、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提高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四是既体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效果,又说明具体形式和做法,做到言简意赅、言之有物、条理清晰、文理通顺。

请各单位于4月8日前,将学习品牌案例申报表和案例相关照片3张刻盘,申报表经单位盖章,交换至机关党委宣传部。如有相关视频材料请一并交换。机关党委将对收集的案例进行初审,择优向工委申报推荐。 

 

      附件:学习品牌案例申报表.docx

 联系人:王帅

 电  话:65197553             

                         机关党委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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