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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北京大学招收共青团干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05-07-08 15:28  团中央


 
  根据团中央团组教字[2005]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养青年人才,贯彻《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落实《2002年-2005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关于为团干部在职学历教育创造条件的要求,2005年,团中央与北京大学将继续合作举办共青团干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班,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人数和学制

  招生对象为年龄在45 岁以下、有3年以上工龄、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的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干部。

  今年招收学员100名,学制二至四年。学员可选择周末上课或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上课。


  二、报考程序

  请各单位团组织于7月14日前,将《推荐人选表》报至部团委,并于8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下列材料报至部团委,由部团委报团中央后统一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不需要原件)


  三、考试和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通知其到指定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联合招生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北京大学按照自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在录取时考生的工作经验和实绩将作为重要参考。


  四、学习费用 

  学员学费标准为每人41,00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和本人负担,入学时由北京大学统一收取。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组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服务团干部学习需求,提高团干部现代管理技能和公共政策素质的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按照招生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学员人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招生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陈峰
  联系电话:6519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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