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做好先进性教育第二阶段后期各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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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4-07 17:03 |
根据中央关于先进性教育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进一步做好第二阶段后期各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我部第二阶段的工作时间延长10天至4月21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延长的这段工作时间,科学计划,周密安排,切实将第二阶段的学习、评议、边议边改等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先进性教育第三阶段的整体工作打好基础。
二、要切实做好支部评议工作。各单位党支部支委会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对党员认真进行评议。评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针对性,不能简单化和千篇一律。评议意见既要对党员个人在思想、作风等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简要评价,也要认真指出党员个人存在的主要不足,帮助党员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党性分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党员认真进行修改,直至达到要求。党支部的评议意见在向党员反馈前,要先报各相关督导联络小组审核。
三、要做好评议意见反馈和评议材料上报工作。各党支部要按要求向每位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要求其认真改正。党员同意评议意见后,部机关各司局党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党员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表统一报部人事教育劳动司,直属各单位其他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表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存放。
四、要坚持边议边改。各单位在做好党员评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已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大家反映的意见情况,认真总结本单位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不足,认真进行梳理、分类研究,明确下一步整改的突破口,提出整改的初步工作方案。同时,各单位要积极思考第三阶段的总体工作思路,把工作做在前面。
五、要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各单位要在学习好第二阶段必读书目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贵州考察工作时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以及温家宝同志在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特此通知。
部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