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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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2 10:59 文章来源:直属机关党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商机党字[2006]42号
商务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党委、总支、支部:
今年7月,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对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要求。部党组十分重视,党组书记、部长薄熙来同志亲自批示,要求我部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央要求和部党组指示精神,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根据中央指示和部党组要求,结合我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以及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对我部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忠实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全面推进商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商务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党员经常性教育,达到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
建立健全我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强化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商务工作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保持我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要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出发,积极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努力使每一名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努力解决干部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完成各项商务工作任务。
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一)坚持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继续坚持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局处级干部为重点的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中央关于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的规定。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重要理论成果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商务工作中心任务和改革与发展重要战略和政策问题;与商务工作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知识。要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积极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报告会等,同时倡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搞好自学,利用中心组学习这个平台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等活动,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深化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围绕商务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坚定方向、结合实际、重在创建、力求实效”的要求,继续在我部各级党组织推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各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详细周密的学习计划,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不定期地举行专题学习研究,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和报告会,钻研业务,开拓思路,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养制度。结合我部实际,落实好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制度、党支部书记任职谈话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支部书记“两手抓”的意识和能力。以部党校为依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每5年将我部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轮训一遍。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岗位和实践锻炼。高度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国家和地区、艰苦岗位锻炼。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建立连续培养考察机制,继续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四)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由机关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简报、动态、板报、网络等形式,整合信息资源平台,拓宽理论学习的渠道,做好中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交流各单位学习工作经验,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六)建立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由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司、财务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等为成员单位,建立我部党员经常性教育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我部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
(七)建立逐级负责的党建责任制。按照中央规定,部党组指导我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直属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我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各单位按照党员人数多少和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党委、总支或支部,一般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党委、总支或支部的书记,亲自抓本单位党建工作,其他委员要认真履行分工职责。下设支部的党委、总支,要建立相应的逐级负责制度。通过明确责任,层级分明,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八)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制。贯彻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关键。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要参加机关党委或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岗位培训班,新任党支部书记上任3个月内,由上级党委负责同志与其进行任职谈话,增强其责任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九)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我部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情况,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具体指导,研究解决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十一)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关党委要联合有关司局,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每年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四、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十二)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及管理。党员因调动、挂职、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时间在六个月及以上的,均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手续。
1、党员在我部在京各单位之间调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后,直接转往所去单位。
2、党员在我部所属单位和国内其他单位之间(包括在我部在京单位与特办之间)调动,须由党员本人持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机关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接转手续,预备党员附相关入党材料。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由机关党委办理对口接转组织关系。
3、派往国外机构工作的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时,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由本人填写《出国党员登记表》,一同转往机关党委组织部。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须同本人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转出。
4、无正当理由,党员行政关系离开原单位后,不得把党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一旦转出以后,由转入地党组织负责该党员的教育管理。
(十三)持临时党组织关系党员的管理。党员因挂职、学习、开会离开原工作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需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1、需暂时离开本单位的党员,凭有关通知到机关党委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关系证明信》(以下简称《党员关系证明信》),待学习、挂职、会议结束后将此信交回机关党委组织部。
2、凡来我部挂职、学习等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党员,须持原单位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信》到机关党委组织部登记报到,待挂职、学习等结束后,到机关党委组织部将《党员关系证明信》取回。
3、持临时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可以参加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内活动,但在原所在单位交纳党费、参加党内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四)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的管理。我部短期出国学习,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应凭其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到机关党委进行登记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1、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其参加党内重要活动。
2、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原单位党组织根据《流动党员活动证》,认真查验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及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情况,并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交还机关党委。
3、各单位党组织每年结合党内统计要对本单位流动党员情况审核一次,对长期不和原单位党组织联系的或逾期不归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十五)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十六)关心帮助困难党员群众。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了解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关系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经常与党员谈心,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春节、“七一”、“十一”等节日认真做好慰问工作,尽可能地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十七)深入地方和基层调研。我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头,进一步转变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地方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调研,同时要充分利用出差、开会等机会听取地方和企业意见建议,在工作中必须要服务于并服务好地方和企业,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十八)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要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党员要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参加帮助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等。
(十九)畅通上下沟通交流机制。实行政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实现政务、党务的公开、透明、高效、廉洁。利用电子政务,继续办好内外网公共意见箱,坚持部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沟通交流机制。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