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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09-06-05 12:41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本部各直属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各商会、协会、学会党委、总支、支部: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七一”前后在我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组织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要围绕“为科学发展服务、向共和国生日献礼”主题,深入进行形式多样的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日活动,回顾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日活动要紧扣“为科学发展服务、向共和国生日献礼”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特色,研究主题党日活动具体方案,确定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具体形式,采取专题组织生活、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社会实践、专题调研、参观历史展览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要主动邀请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部党组成员参加党日活动。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特别是中国近代史、中国共产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同时也可以通过邀请部领导、专家或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加深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的认识和理解,总结历史经验,展望美好前景。
  (二)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七一”前夕,各单位要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让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三)开展党史教育、国情教育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七一”前后,各单位党组织可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观有关党史、革命史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广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回顾革命历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我部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党支部为重点,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保证每一个党支部和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可选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的部分学习参观单位(附件1)。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单位党组织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具有本单位特点的主题党日活动,力求做到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富有创意、操作性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到勤俭节约,合理安排时间,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日。机关党委将对部机关司局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继续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经费额度与往年相同。各单位组织活动前请与机关党委组织部协商,活动后凭发票和《商务部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费使用登记表》(附件2)到机关党委组织部报销)。事业单位和商、协、学会等单位的活动费用,可从本单位留存党费和行政经费中支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党日活动中要注意发现、收集图片和文字材料,总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通过网络、简报等形式宣传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

  联 系 人: 邓 强
  联系电话:65197299 65197924
  传 真:65197148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的学习参观单位情况简介
     2、商务部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费使用登记表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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