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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商务部第六届网络摄影比赛暨商务部庆祝建国60周年网络摄影展的通知
2009-07-27 14:09  文章来源:商务部机关党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我部网络摄影比赛已经连续举办五届,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今年,为隆重庆祝建国60周年,进一步展示我部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摄影水平,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促进商务文化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信息化司、团委决定举办“商务部第六届网络摄影比赛—暨庆祝建国60周年网络摄影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本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二、参赛对象:本部各直属单位,驻部纪检监察局,各驻外经商机构,各商会、协会、学会干部职工均可参加。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重点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我国取得的伟大成就;要面向商务工作和职工生活,具有较高的摄影水平和艺术水准。
  (二)作品题材、黑白彩色、拍摄器材以及单幅、组照不限。鼓励参赛者采用组照、新旧对比、主题创作的方式反映时代变迁。
  (三)参赛作品为数码摄影或胶片扫描均可,采用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小于500k),需注明照片标题、拍摄数据(拍摄器材、拍摄参数、时间地点、是否进行技术修改)、简单介绍(生活掠影类需附200字以内照片故事)。
  (四)前五届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评比。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参赛人员须先在商务部网站“摄影园地”频道注册为会员,登记网名、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年龄、职务、级别和有效联系方式(如电话、Email,无有效联系方式不能参加评选)。此前注册的用户可继续使用。为尊重参加者隐私及保证比赛公正性,参加人员将以网名出现,真实姓名等信息被隐蔽;作品评选完毕,公布真实信息。“摄影园地”网址:http://photo.mofcom.gov.cn/syyd/site/index.jsp。
  (二)参赛人员注册成会员后,可按要求和作品分类上传摄影作品,作品数量不限,组照内片数不超过10张。
  (三)作品分类解释
  1、伟大成就: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取得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
  2、祖国风情: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祖国各地自然景观、风土人情。
  3、人物新闻:人像摄影、新闻图片、社会现象等。
  4、生活掠影:反映商务部干部职工生活状态的照片。
  5、工作纪实:反映商务部干部职工工作状态、精神面貌的照片。
  6、自然微距:微距小品、静物等。
  7、艺术创作:经艺术处理过的照片、概念照片、专业水平较高照片。
  8、聚焦海外:海外的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着重反映我国在海外的重大活动和商务领域海外重要工作成就。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征稿后将聘请摄影专家,对所有摄影作品进行匿名评比。为突出“迎接建国60周年”这一主题,今年奖项设置为“最佳创意奖”、“最佳主题奖”、“最佳艺术奖”和优秀奖若干,获奖者将被授予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登录“摄影园地”,踊跃进行投稿,把此项活动作为迎接建国60周年的重要活动和展示本单位干部职工风采的重要渠道,务必使高水平的摄影作品能够参与到活动中来。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举办“商务部迎接建国60周年网络摄影展”,在商务部政府网站设计制作网页,出版画册、光盘,并举行获奖作品鉴赏会。
  比赛活动联系人:官松,陈峰,电话:65197547,7592。
  “摄影园地”技术咨询:汪伟 ,电话:67800408。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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