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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七一”前夕开展教育实践主题活动的通知
2004-06-10 10:01
  今年“七一”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三周年。我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改革开放和商务工作的实际,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讴歌党的丰功伟绩,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纪念党的生日。要深入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商务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机关党委常委会研究,“七一”前夕,各单位党组织要注意结合以下工作要求,确定一个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主题,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一、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各单位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专题学习活动作为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理论中心组的学习示范作用,带动学习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在商务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要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努力找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现商务事业新跨越”主题征文活动,力求实效,抓好落实。
二、突出以人为本,组织开展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党日活动要从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出发,通过学习座谈、参观访问、组织入党宣誓等活动形式,突出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激发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动力与热情,不断增强立足本职、奋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全面发展,切实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将在“七一”后把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实效显著的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汇编,并予以宣传报道。为支持党日活动的开展,机关党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从党费结余中以每名在职党员150元的额度,为部机关各司局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支持,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会议费、交通费、场地费、书籍、音响制品费和参观门票费等。按党内有关规定,各直属单位可以使用收缴党费的留存部分开展党日活动。
三、关心青年成长,积极推进“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在总结以往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的形势任务,各单位一把手今年要重点为青年干部讲好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围绕商务部改革和发展的大局,针对青年人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切实帮助解决青年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青年干部成长,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历史、展示本单位党员风貌和党日活动情况。要深入挖掘本单位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认真总结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要在各单位上报的基础上,集中宣传一批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求真务实,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在商务事业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夕,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好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听取他们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纪念“七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跃基层党支部,对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发展,促进业务工作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领导,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
(二)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单位开展活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动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以活动促建设。组织具体活动要注意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学习研究和钻研业务之风,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结合起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进我部党的建设。
(三)注意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开展“七一”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及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委。
特此通知


直属机关党委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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